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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案例点评:
N女士共有三位子女,第一、二位子女出生年份较早且当时在较落后城市出生,当时未能开据出生证明,而客人需向香港入境处提供随行子女出生证明,作为其与父母的关系证明,经过于华祺资深移民顾问及专家的沟通,华祺建议客人到第一、二位子女出生的医院,按正常程序申请补发出生证明,医院翻查过往记录后为客人补发了出生证明;我司再请客人提供了这两位子女从小到大同客人的合照各一张,从另一个角度再次证明两位子女与客人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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